邢台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“以租代购”

邢台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“以租代购”
2025-08-04 07:12:47 行业动态
百度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,加强自我监督,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,严格按照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,坚决防止“七个有之”,坚决做到“五个必须”。

(来源:河北日报)

转自:河北日报

邢台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“以租代购”

去年以来节约一次性车辆购置费3400余万元

本报讯(闫德见、郝建树)7月24日,邢台市蓝池汽车物流园,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完成91辆新能源公务车验收。与以往通过采购方式配备公务用车不同,这次是从蓝池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新能源汽车。

今年,邢台市在市本级、各县(市、区)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“以租代购”模式。“以租代购”模式中,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,用车单位与租赁公司共同商定车型,除电费、过路费等用车成本由用车单位承担之外,车辆购置费、保险费、基础维护费用等全部由租赁公司承担,每辆车年租金不超过3万元。

“这种模式非常划算。”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中心主任王健算了一笔账:一辆燃油公务用车的年运行成本37000元左右,仅这部分费用就可以完全覆盖新能源汽车的年租赁费和出行成本,而且还节省了高额的购车费用。

近年来,邢台市公务用车整体老化严重,仅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,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占比高达66.77%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,因车辆购置经费不足,该市市本级年均更新车辆约30辆,更新速度赶不上老旧车辆处置速度,致使公务用车保障压力增大。

去年以来,邢台市率先在市本级党政机关探索公务用车社会化、市场化保障。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傅学磊介绍,新能源公务用车“以租代购”优势明显,可以降低公车采购数量和一次性财政投入费用,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空编车辆和需要处置的老旧车辆进行更新,大幅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质效。

为此,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对公务用车“以租代购”模式进行了论证与分析,得出结论:年租金不过3万元,对于中短期用车单位来讲,采用“以租代购”模式,成本更低、灵活性高。

要想将“以租代购”模式推广开来,得有符合需求的汽车租赁服务企业。该市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,与当地有实力的汽贸服务商开展合作,对汽车租赁各个环节“精打细算”、降本增效,最终将车辆租赁价格大幅压减50%左右。

一年多来,邢台市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223辆,节约一次性购置经费3400余万元,整体费用较传统公务出行费用同比节省10%以上。“我们将用2至3年时间将市本级391辆符合规定的公务用车老化车辆通过‘以租代购’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,并逐步增加各县(市、区)、国有企业租赁车辆比例,改善用车单位出行保障质效。”傅学磊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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